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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基本农田被侵占建光伏电站

来源:浙江日报 时间:2024-09-08 10:32 阅读

潮新闻 评论员 逯海涛

视频截图

耗资超800万元建的高标准农田,两年后竟推倒,覆盖上了大片的光伏板。近日,央视《财经调查》栏目报道,湖北省孝感市部分县市乡村一些基本农田被违规侵占,建起了光伏电站,引发舆论关注。

这次几个被曝光的县市,要么是全国商品粮基地、产粮大县,要么是当地农业大乡。按理说,这样的重要“粮仓”必须守好、护好。然而,当地却为了发展光伏产业,把农民的好粮田通过“三番五次进行动员”,租赁给了光伏项目。比如安陆市木梓乡建新村,在2019年刚刚花了800多万元完成高标准农田改造。一开始宣称要搞的“农光互补”,有的压根没有实施,有的在光伏板下倒是种了水稻,但是亩产还不到以前的零头。一番折腾下来,农民收入相比之前种粮减少了不少。

最恶劣的是,这些被侵占的良田,很多属于基本农田甚至高标准农田,按说必须严格保护,不得改变用途。然而当地通过一番“偷梁换柱”的操作,改了土地身份,然后就光明正大地“栽”上了光伏板。据湖北省孝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花西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表示,是“通过县里找省里,连片地把基本农田调出来,再把别的地方调成基本农田”。尤为讽刺的是,“保护耕地 寸土必珍”的标语墙就立在黑压压光伏板前面。“吃饭田”“保命田”,就这么被以发展光伏产业的名义糟蹋了。

如此操作不仅突破保护“红线”法律底线,更暴露了短视、错位的发展观。

“双碳”大背景下,太阳能光伏产业是具有潜力的新兴产业之一。“农光互补”也被证实为多产融合的能源发展路径,能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民生发展。但是,发展新产业,不能把主意打到“基本农田”上。再好的产业,也不能触碰红线。《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地之不存,粮将焉附?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命根子”,也是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18亿亩耕地红线,是国家在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领域所做出的节制耕地规划界限。当前,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没有改变,守住耕地红线才能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尤其需要警惕的是,该地被曝光的“偷梁换柱”的操作,在不少地方同样存在。利益驱动和错误认知导致一些地方通过各种变通办法,“合法”地让耕地非农化。此前就有全国政协委员指出,“一些地方搞‘狸猫换太子’,在城郊占了一亩地,然后到山沟里平整一块地用作平衡。城郊的高产地和山沟里的地质量差别很大,这种在耕地占补平衡上造假的做法十分危险。”这种行为更具隐蔽性,但危害性更大,对土地保护更加不利。

寸土寸金关乎国计,一垄一亩承载民生。中央对耕地保护历来高度重视,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守住耕地这个命根子,坚决整治乱占、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管护力度,确保耕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则要求严格落实包括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等在内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再好的产业,也不能违反国家法规,违背中央的决策。各地真正落实责任,把耕地保护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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