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塘金融

大学生私自取回自己的电动车被处分

来源:上游新闻 时间:2024-09-08 12:45 阅读

近日,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下发的处分决定文件截图在网上引发关注。处分文件称,该学院一大学生私自取回自己被保卫处查收代保管的电动车涉嫌偷盗,学院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有人质疑:“‘偷’回自己被违法扣押的电动车,是偷盗吗?”也有人分析:“不应该算偷,应该说他私自取回,不算违法算违纪”“这是校内处分,并不涉及法律问题。”

10月17日,上述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称:“情况属实。”但没有解释该处分的依据,仅表示:“学校2018年就下发了《校园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重庆执业律师聂炜昌表示:“保卫处并不对电动车具有所有权,学生没有窃取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不构成盗窃罪。”

上游新闻记者浏览处分决定文件截图注意到,文件称:“该生于2023年9月26日晚7点左右,私自进入学校8号宿舍楼附近的电动车保管处,拿走自己被保卫处查收的违规电动车,该不正当行为涉嫌偷盗电动车……给予该生严重警告处分。”对此,重庆执业律师聂炜昌分析认为:“盗窃罪从主观故意上来说,是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在这个案件中,学生的电动车被学校保卫处查收,但查收也只是让学生对电动车享有的所有权受到了限制,并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保卫处并不对电动车具有所有权。换句话说,即使是保卫处查收了学生的电动车,但学生在保卫处查收电动车期间,对电动车并不丧失所有权。学生也绝对不会认为,被查收的电动车就是保卫处的财物,学生没有窃取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不构成盗窃罪。”

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

网友看法

1、网友云中漫步8孖墨:学生只是拿回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要说盗窃,也是学校保卫处盗窃了学生的电动车。因为学校保卫处没有权利去扣押学生的电动车。

2、网友愉悦的漂流瓶1:学校保卫处执法权都没有 违法者说合法者违法[抠鼻][抠鼻]

3、网友高级葡萄zR:安保处不能无限期扣留学生车子,比如扣留一段时间警告就可了,过段时间学生可以去取回,还真把自己当交警了?

4、网友可靠柑桔5N0: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有什么好喷的?飞机场暂扣的私人物品那么多,谁能整出一套歪理来?

5、网友幸福蛋糕QZ:真要处罚,可以是违纪记过,甚至勒令退学,但偷偷拿回自己的东西用“偷窃”就在搞笑了,只能说“私自取回暂扣物品”。不过如果是被警察查扣,你偷进去警局取回,别问我,我也不知道算不算偷窃。

6、网友清风细雨7009:学校的法律无知到这种程度?怎么教育学生呢?

7、网友舞水端9:执罚的下限越来越低,保安都可以扣罚合法财产。

8、网友浪人琴歌1Plus:哪部法律授权保卫处?

9、网友奥列格萨连科:行政诉讼呀

10、网友天高云淡好风景:老师收了学生的手机,这个手机学生拿回就是盗窃,报警抓人咯[呆无辜]

11、网友锦江双鲤鱼:本人所有的财物在他人合法占有、控制期间,能够成为自己盗窃的对象。当然,本人所有的财物在他人合法占有、控制期间,能够成为自己盗窃的对象,并不意味着行为人秘密窃取他人占有的自己的财物的行为都构成盗窃罪。是否构成盗窃罪,还要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而定。如果行为人秘密窃取他人保管之下的本人财物,只是为了与他人开个玩笑或逃避处罚,或者不愿将自己的财物继续置于他人占有、控制之下,并无借此索赔之意的,因其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不能以盗窃罪论处。

12、网友广深独行侠:学校已经涉嫌犯罪行为

13、网友北美防空防天司令部:学校无权扣押学生的私有财产,涉嫌侵占罪

14、网友简单帆船ol:保安啥时候滥用法律职权了

15、网友爆石1994:交警的事。什么时候轮到学校保安管了。

16、网友魔法神秘远山7e:有些学校专科升本科就是搞笑

17、网友老四爱生活666:颠覆三观!真是一个指鹿为马,指鼠为鸭的时代,一个没有执法权的单位扣押别人私有物品不犯法,别人取回自己的物品却成偷盗!如此学校怎么教书育人?!

18、网友是真有才啊:学校保卫处有执法权?[抠鼻]

19、网友股市怪客:学校违法侵占,要处罚学校

20、网友梦幻优雅旭日Mp:学校扔外卖、扣车,有执法权?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79111873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